1總 則
1.0.1為全面構建、實施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置、責任等風險防控“六項機制”,強化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實現安全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和信息化,提高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標準。
1.0.2本標準適用于安徽省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1.0.3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工作,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術 語
2.0.1施工現場 construction site
是指建設項目施工作業活動中經批準占用的作業場地,以及用以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輔助建設的場所,包括陸地,水上以及空中的一切能夠進行施工作業的地域。
2.0.2風險點 risk point
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具有一定危險性并可能導致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的,可以預測或者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的行為、狀態和缺陷。
2.0.3風險點影響程度 influence of the risk point
是指風險點引發事故后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的影響,按照影響程度嚴重性由高到低依次分為Ⅰ、Ⅱ、Ⅲ、Ⅳ四個等級:
Ⅰ級(特別嚴重):事故潛在的危險性很大,并難以控制,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極大,一旦發生將導致人員群死群傷或造成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
Ⅱ級(嚴重):事故潛在的危險性較大,事故發生的頻率較高或較大,容易發生重傷和多人傷害,會造成多人傷亡和嚴重的經濟損失;
Ⅲ級(比較嚴重):雖然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可能性不大,但有經常發生傷害事故的可能或潛伏有傷害事故發生的風險;
Ⅳ級(一般):具有一定的危害性,雖然重傷的可能性較小,但有可能發生一般傷害事故的風險。
2.0.4風險危害 hazards of risk
是指依據國家標準GB6441-19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中規定的事故類別,對單個風險點綜合分析,并對應列舉可能會引發的一種或多種事故的名稱。
2.0.5控制措施 control measures
是指根據風險分析和評價結果,制定一系列風險應對策略,并實施風險監測、跟蹤與記錄,確保風險控制目標得以實現的方法和手段。包括停工整改、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和跟蹤消除等。
2.0.6風險點查找 search of the risk point
是指由建設項目的責任主體單位和人員按照規定的頻次對施工現場進行的風險點排查、記錄的活動。
2.0.7風險點等級權重 weight of different risk point scales
是指某一等級風險點相對與整體風險點等級的重要程度。本標準認定同一等級的風險點權重相同。
2.0.8不合格項風險點影響程度influence of theunqualifiedrisk point
是指建設項目施工現場查找出的風險點不合格項(即現場的安全隱患)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的影響。
2.0.9風險預警risk early-warning
是指通過收集和分析施工現場相關風險的資料信息,實時監控風險因素的變動趨勢,并評價得出風險狀態偏離預警線的強弱程度,向不同層面發出預警信號并提前采取預控對策的一組系統過程。
3基本規定
3.1一般規定
3.1.1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3.1.2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責任。
3.1.3建設項目開工前應成立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等組成的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小組,確定專人負責組織、監督、落實施工現場安全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置和責任等“六項機制”。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小組應以正式文件發布、存檔,文件格式見附錄A—表1:《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小組成立文件》。
3.1.4建設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符合本工程特點的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制定有關保證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的技術措施、管理措施,鼓勵采取信息化技術進行安全風險管控。
3.1.5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置等工作內容的原始記錄和施工過程中的控制資料(含影像資料),應由各責任主體單位分別單獨建檔,及時收集、整理、歸檔、保存。
3.2職責
3.2.1建設單位應全面負責建設項目安全風險管控的協調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責任:
1.建設項目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真實、準確和完整的有關資料。
2.建設單位應及時、足額地支付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3.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應對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工作進行全面協調管理,按照本標準規定督促建設項目其他各參建單位落實安全風險管控責任。
3.2.2施工單位的職責:
1.施工單位是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實施主體,負責建立健全并實施安全風險管控“六項機制”,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的保證體系,明確崗位職責。
2.施工單位在建設項目開工之前,應依據本標準和相關規定制定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方案,經監理單位審核,建設單位審批后實施。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方案應包含建設項目概況、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主要人員及職責分工、風險點查找的頻次、風險研判、預警、防范和處置的方法、流程及措施等。
3.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是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實施部門,項目經理應組織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分包單位負責人依據本標準進行施工現場安全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和處置。
4.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專業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分包單位應按照本標準要求配合總承包單位進行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3.2.3監理單位的職責:
1.監理單位是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監督檢查主體,負責督促施工單位有效落實安全風險管控的職責。
2.監理單位應在監理規劃中編制安全風險管控的計劃,并根據工程特點和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風險管控監理實施細則,貫徹實施。
3.監理單位現場監理機構負責監督和配合施工單位落實施工現場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和處置工作。
3.2.4勘察單位的職責:
勘察單位應提供真實、準確的勘察文件,并根據工程實際及工程周邊環境資料,在勘察文件中說明地質條件和周邊環境可能造成的工程風險。
3.2.5設計單位的職責:
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提出保障工程周邊環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見,按照規定進行專項設計。
3.2.6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標準和國家法律、法規,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六項機制”工作實施情況進行行政監督、檢查及問責。
4風險點查找
4.0.1風險點查找的依據主要為風險點清單(附錄B),參建方按照工程類別選擇相應的風險點清單進行風險點查找,也可參照其他方法進行全面的風險點查找。
4.0.2施工總包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在建設項目正式開工前,依據本標準風險點清單(附錄B),結合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和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的分析,形成該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清單并公示,并經施工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查簽字,采用附錄A-表2《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清單報審表》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及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批準,作為該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查找的依據。
4.0.3當項目實施專業分包時,分包單位應在其專業工程開工前,依據本標準風險點清單(附錄B),結合專業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的分析,形成該專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清單,經分包單位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查簽字報施工總包單位,施工總包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將其并入該項目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點清單,按4.0.2條規定的程序予以報審、批準。
4.0.4施工總包單位項目經理部在施工過程中應依據已批準的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清單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風險點查找,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專業分包單位項目負責人等相關人員應參加。
當施工環境發生變化時(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開工、節后復工、極端天氣或自然災害后等)應及時進行風險點查找和更新。每次安全風險點查找的結果應采取附錄A-表3《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查找記錄報審表》報監理單位現場監理機構及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查。
4.0.5施工總包單位項目經理部對查找出的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應依據附錄B風險點清單對應的風險點等級的控制措施進行處理。
4.0.6施工單位應對項目經理部落實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查找、處置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管理。
4.0.7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現場監理機構應督促施工單位按照4.0.4條規定的頻次進行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查找。對每次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查找的結果,監理單位現場監理機構應根據施工現場管理和實施情況予以審查確認,確保施工單位風險點查找工作客觀、真實、全面。
5風險研判和預警
5.1風險研判
5.1.1風險研判包括安全風險點風險影響程度研判和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程度研判。
5.1.2安全風險點風險影響程度采取專家調查法或LEC法進行判定,根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將風險點的風險影響程度由高到低依次分為Ⅰ、Ⅱ、Ⅲ、Ⅳ四個等級。本標準附錄B風險點清單中已給出風險點的風險影響程度等級。
5.1.3施工單位在建設項目開工前,針對工程實際情況進行風險點查找形成建設項目安全風險點清單時,對新增加的安全風險點應進行風險影響程度研判,確定其風險影響程度等級。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和現場監理機構應對施工單位的風險研判結果予以審核、批準。
5.1.4建設項目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程度是根據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查找的結果,依據本標準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研判規則,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程度進行綜合研判。將建設項目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程度由高到低依次分為特別嚴重、嚴重、比較嚴重、一般四個等級。
5.1.5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在每次安全風險點查找結束24h內,對該項目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程度進行研判,并將風險研判的結果報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進行審核、確認。報審表格見附錄A—表4《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研判、預警報審表》。
5.1.6建設項目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研判規則:
5.1.6.1安全風險點風險影響程度采取權重進行反映,Ⅰ、Ⅱ、Ⅲ、Ⅳ四個風險點等級權重值分別取為0.58、0.25、0.12、0.05。
5.1.6.2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程度采取經查找確認實際存在的不合格項風險點(即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影響程度F反映,F值按下列公式計算:
F=∑
×100
5.1.6.3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程度判別如下:
F≤10,施工現場整體風險程度為一般,
10<F≤20,施工現場整體風險程度為比較嚴重;
20<F≤30,施工現場整體風險程度為嚴重;
F>30,施工現場整體風險程度為特別嚴重。
5.1.7對存在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中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隱患(風險點清單中黑體字加★標注的條目)的情形,應直接判定該建設項目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程度為特別嚴重。
5.2風險預警
5.2.1建設項目各參建主體應建立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預警機制,明確施工現場安全風險信息傳遞和應急工作流程與方法,鼓勵采取遠程監控平臺與數據實時處理信息平臺相結合的風險預警與應急方法。
5.2.2建設項目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采取分級預警方式。根據施工現場安全風險可能造成的影響性、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控性等情況,分為四級,具體規定如下:
1.一級風險預警,紅色風險預警,為最高級別的風險預警,即F>30,施工現場整體風險程度為特別嚴重,由此造成的風險事故后果是災難性的,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政治影響;
2.二級風險預警,橙色風險預警,為較高級別的風險預警,即20<F≤30,施工現場整體風險程度為嚴重,由此造成的風險事故后果嚴重,可能在較大范圍內對工程造成破壞或有人員傷亡;
3.三級風險預警,黃色風險預警,為一般級別的風險預警,即10<F≤20,施工現場整體風險程度為比較嚴重,可能導致一般事故后果,對工程可能造成破壞的范圍較小或有較少人員傷亡;
4.四級風險預警,藍色風險預警,為最低級別的風險預警,即F≤10,施工現場整體風險程度為一般,風險事故后果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忽略,對工程本身以及人員、設備等不會造成較大損失。
5.2.3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應根據該項目施工現場整體風險程度的研判結果立即判定風險預警等級,并報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進行審核、確認。報審表格見附錄A—表4《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研判、預警報審表》。
5.2.4施工現場應在醒目位置設置風險預警等級顯示牌,并根據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研判、預警的結果及時調整內容,實時顯示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程度狀態。
5.2.5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應根據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的預警等級啟動相應的預警流程。施工現場一級風險預警(紅色預警)應在立即報至施工單位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同時上報至項目所在地縣、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二級風險預警(橙色預警)應在2小時內報至施工單位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三級風險預警(黃色預警)和四級風險預警(藍色預警)應在12小時內告知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5.2.6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監理單位現場監理機構應建立建設項目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動態跟蹤處置臺賬,加強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施工單位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根據公司所有在建項目的安全風險預警情況,建立公司在建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一級、二級預警動態跟蹤、處置管理臺賬;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建立所轄區域內在建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一級預警跟蹤、處置管理臺賬。各單位、各級管理部門應充分利用安全風險預警跟蹤、處置管理臺賬,對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進行全過程、有序的動態管理。
5.2.7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經過有效處置后,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及時進行重新研判和預警,按照本標準相應的流程進行審查確認后,更新安全風險預警,并按照風險預警流程及時反饋至相應的管理部門,相關管理部門適時復核,調整預警跟蹤、處置管理臺賬。
6風險防范和處置
6.1風險防范
6.1.1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防范應強化源頭預控,落實過程控制,突出重點管控,實行動態管理,降低和消除安全風險。
6.1.2施工單位應根據風險點查找和項目整體風險研判的結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有關規定,制定、完善風險防范措施,通過隔離風險、實施個體防護、運用技術和管理措施等手段,達到消除、降低風險的目的,實現風險可防可控。
6.1.3施工單位應在開工前、各分項工程施工前對作業班組、作業人員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和施工安全培訓,定期組織安全應急演練。
6.1.4對查找出來的不合格項風險點,施工單位應明確整改責任人,及時落實規定的整改措施,防止風險發生、擴散。
6.1.5施工單位宜對一級風險點建立安全風險評估機制,根據評估結果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
6.1.6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風險防范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
6.1.7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入口處醒目位置和重大風險隱患所在位置設置安全風險告知牌,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的事故隱患類別、事故后果、管控措施、應急措施、責任人及報告方式等內容。
6.1.8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特點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和應急救援隊,完善施工現場應急救援體系。
6.1.9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常備應急必須的物資、裝備、器材等。
6.1.10各參建單位應開展應急知識培訓和應急演練,普及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施工現場從業人員的應急處置技能。
6.1.11監理單位應對施工單位風險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6.1.12建設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建設項目相關責任單位的安全風險防范和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協調管理。
6.2風險處置
6.2.1風險處置包括不合格項風險點的處置、建設項目整體安全風險處置和事故處置。
6.2.2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現場監理機構應督促施工單位對查找出的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按照風險點清單對應的控制措施進行處置。對不及時處置,監理單位應按照安全風險程度大小采取措施(工程暫停令、監理通知單、監理報告等),確保處置落實到位。
6.2.3建設項目整體安全風險處置應根據研判的結果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建設項目的施工現場整體風險程度為特別嚴重的,監理單位應立即下發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上報整改處置方案,經施工單位安全、技術部門審查,監理單位批準后實施,直至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隱患完全解除,監理單位同意后簽發工程復工令,方可恢復施工;建設項目的施工現場整體風險程度為嚴重的,監理單位應以監理通知單的形式指令施工單位立即整改風險隱患,必要時暫停風險部位的施工作業,直至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隱患完全解除;建設項目的施工現場整體風險程度為比較嚴重的和一般的,執行不合格項風險點處置6.2.2條的規定。
6.2.4事故處置工作要求施工單位應具備防范和應對事故的能力,正確、有效、快速處理各類突發事件,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及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保證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6.2.5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應執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事故報告制度,施工現場事故報告應當及時、準確、完整,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附錄A:風險管控系列用表
表1:
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小組成立文件
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小組 根據《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標準》的規定,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現成立該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如下: 組長(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姓名: 電話: 副組長(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姓名: 電話: 副組長(總監理工程師):姓名: 電話: 組員(監理單位安全監理人員、施工單位專職安全人員): 姓名: 手機:(監理單位) 姓名: 手機:(施工單位) 姓名: 手機:(施工單位) 姓名: 手機:(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公章) 年月日 監理單位(公章) 年月日 施工單位(公章) 年月日 |
注:一式三份,施工單位組織申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各存一份。
表2:
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清單報審表 編號:
(監理單位): 根據《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標準》附錄B:風險點清單并結合本項目的實際情況,我單位已完成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清單編制工作,詳細說明見附件,請予以審查和批準。 附件:《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清單》 項目經理: 年月日 |
監理單位審查意見: 總監理工程師: 年月日 |
建設單位審查意見: 項目負責人: 年月日 |
注:一式三份,施工單位填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各存一份。
表3:
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點查找記錄報審表編號:
(監理單位): 根據《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標準》的規定,我單位已完成了第()次風險點查找工作,本次總計排查了()條風險點,其中()條為合格項、()條為不合格項,詳見附件,請予以驗收、確認。 附件:建設項目風險點查找記錄(原件) 項目經理: 年月日 |
監理單位審查意見: 總監理工程師: 年月日 |
建設單位審查意見: 項目負責人: 年月日 |
注:一式三份,施工單位填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各存一份。
表4:
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研判、預警報審表編號:
(監理單位): 我單位已完成了第()次項目風險點查找及報驗工作,根據《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標準》5.1.3條和5.1.4條規定,計算得出不合格項風險點影響程度F為()分,評定本項目的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風險程度為(一般□,比較嚴重□,嚴重□,特別嚴重□)。同時根據《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安全風險管控標準》5.2.2條規定,確定項目的預警級別為(一級風險預警□,二級風險預警□,三級風險預警□,四級風險預警□),請予以驗收、確認。 項目經理: 年月日 |
監理單位審查意見: 總監理工程師: 年月日 |
建設單位審查意見: 項目負責人: 年月日 |
注:一式三份,施工單位填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各存一份。